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有关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标准,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选拔具备一定科研潜力、德才兼备的硕士研究生。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复试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遵循口腔医学学科特点,全面衡量考生的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确保选拔出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专业方向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管理科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安排、部署和协调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根据《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复试工作。
(二)纪检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检查。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复试工作的公正性与规范性。
(三)各专业方向复试考核组负责组织过程考核,成员不少于5人,考核专家成员均具有高级职称。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包括笔试考核、实践技能考核、面试考核等环节。
(二)复试时间:2025年3月24—3月27日
(三)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专业方向 人员 | 地点及备注 |
2025/3/24 周一 | 9:00-11:00 | 考生报到 现场资格审核 | 全体考生 | 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楼二楼报告厅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从昆明医科大学西苑北门进入) |
14:20-15:50(13:50签到) | 专业、专业外语笔试 | 全体考生 (按专业分两个考场) | 昆明医科大学致知楼6号教学楼 6104(口腔内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6503(儿童口腔及口腔预防医学、口腔外科学、口腔种植学、口腔基础医学)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从昆明医科大学西苑北门进入) | |
16:00-16:30 | 现场安排实践技能考核、面试相关事宜 | 全体考生 | 昆明医科大学致知楼6号教学楼6104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从昆明医科大学西苑北门进入) | |
2025/3/25 周二 | 9:00-12:00 (8:30签到) | 临床实践技能 考核 | 专硕考生 | 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楼二楼报告厅候考、技能中心考试 |
9:00-10:00 (8:30签到) | 科研实践能力 考核 | 学硕考生 | 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楼一楼智慧教室 | |
2025/3/25 周二下午至2025/3/28周五全天 | 3/25 周二下午至3/28周五全天 | 分专业分组 面试 | 全体考生 | 具体面试地点于3/24周一下午昆明医科大学致知楼6号教学楼6104现场通知。 要求考生提供:本科期间成绩绩点证明、获省级及以上代表性奖励及科研创新的证明(不超过3项)、四六级成绩证明 |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专业及专业英语笔试(满分100分,按10分折算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主要考查考生对口腔医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口腔医学专业英语阅读、翻译及写作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入场。
(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科研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专硕考生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内容紧密结合口腔临床基本技能实际操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操作,考核专家依据评分标准从操作规范、熟练程度、结果质量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分。学硕考生科研实践技能考核为科研基本理论及技能方法,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入场。
(三)面试考核(满分2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人文素养、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及心理健康状况等,要求考生提供如下支撑材料:本科期间成绩绩点证明、获省级及以上代表性奖励及科研创新的证明(不超过3项)、四六级成绩证明。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入场。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六、成绩公示及拟录取规则
1. 复试结果按照各专业方向的复试小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管理科审核后公示。最终录取名单由昆明医科大学研招办审核确认并在研招网予以公布。同一专业方向及同一复试小组若出现复试总成绩相同需要择优确定者,则依次比较考生的初试总分(折算前)、复试成绩、英语初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
2. 拟录取规则。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在本复试小组考生中按复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工作规范和考风考纪要求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初试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必需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复试工作中考生和考官需严格遵守国家考试相关制度和规定,诚信应考。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调剂相关事项
详见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调剂考生按学校公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通过教育部指定“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
九、信息公开
复试工作信息公开,按相关规定适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考生须知以及复试结果等。考生对复试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提出:
学院纪检、申诉电话:0871-63568150
学院纪检、申诉地址: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五楼504 办公室
十、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医院)研究生管理科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医科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