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环境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13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我院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组织机构代码证:78168521-6
法定代表人:许彪
地址: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C幢
业务范围:开展口腔颌面外科、口腔内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和儿童牙病科的诊疗;培养我省高级口腔医学人才、承担我省口腔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开展口腔医学领域的科学研究。
二、排污信息:医院排污类别为:废水、固废。

  1. 、废水:核准的排污口数为2个;允许废水排放去向为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允许日排水总量(米3/日)24.978;允许年排水总量(万米3/年)0.9117;废水允许日排放量(千克/日)PH指:上限6,化学需氧量:4.3279,总余氯:0.0382,总磷:0.0129,悬浮物:1.421,氨氮:0.5718,生化需氧量:1.0267;废水允许年排放量(吨/年)PH指:下限9,化学需氧量:1.5796,总余氯:0.0139,总磷:0.0046,悬浮物:0.5187,氨氮:0.2086,生化需氧量:0.3747。2、医院临床废物100%处置。

所有排口排放的污染物要求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及允许排放总量。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根据昆高开委复【2017】258号文件批复项目所需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已建成,排放的污染物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环评报告及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批复的要求,同意“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根据昆高开委复【2015】147号文件批复,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2015】高新9号),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所述工程内容、规模、功能、环保对策措施建设。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医院可能产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地方主要是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保管转运过程,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在污水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操作失控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着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污染环境等潜在危险。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盒消除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提高应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特制定医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应急预案中应包括如下措施:
(1)成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控制污染事故的措施,如: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重点设备加强检修、维护和保养,严防因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导致的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负责人做好收集、运输、贮存及登记工作;
(3)制定应急响应程序,迅速制定处理方案;
(4)一旦发生环境安全管理的异常情况或事故,第一时间上报高新区环保局及当地政府;
(5)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根据情况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放射线和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置
1、放射线和放射性核素安全意外事故的监测
(1)、采用专业仪器设备,确定辐射源处于失控状态的时间、地点。
(2)、尽快确定放射性物质弥散到环境中的可能性和范围。
(3)、尽快确定失控辐射源的剂量和事故影响范围。
(4)、即时向医院医护科、后勤综合科以及省卫生计生委、环保局相关主管部门等报告。
(5)、向事故地点的周围人员立即发出预警。
2、放射线和放射性核素安全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
(1)、立即切断与放射源发生所相关的仪器设备的电源。
(2)、立即对放射性核素泄漏的区域进行封锁。
(3)、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4)、需再次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穿戴专业防护服
(5)、控制进出通道;
(6)、装备临时准备的呼吸道防护用品;
(7)、淋浴或洗澡,以及更换衣服;
(8)、对受到内照射或外照射损害的人员应立即送附近大医院急诊观察室观察治疗,可服临时用稳定碘,减少放射损伤;必要时请放射、放疗、核医学等类相关专家进行会诊。
(二)、有毒化学物品安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有毒化学物品的依法管理:
(1)、使用剧毒试剂、有毒化学物品的科室必须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2)、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科室,应当向医院后勤综合科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保卫部门制定。
(3)、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部门应当向市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
(4)、危险化学品使用科室应当制定本科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6)、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科室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医院院领导、医护科、后勤综合科及昆明市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7)、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医院医护科、后勤综合科与危险品使用科室的领导应当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应按照医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2、有毒化学物品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3)、针对有毒化学物品对人体、环境、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协助。
(6)、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由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公布。
(三)医疗废物安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它危害性,若处置不当,会对医院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造成具大威胁,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医院环境和人体健康,特制定医
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
医疗废物若在收集、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时,运送人员应立即启动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
一、立即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工作人员及患者造成伤害。
二、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吸附材料吸收处理。
三、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四、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时,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接受医疗救治。
五、对污染的现场必须进行清洁处理和消毒。
六、若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的规定向五华区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应急实施预案
l、应急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指挥对污染源及其行为,进行控制,以防事态进一步蔓延或扩散,项目安全员封锁事件现场。同时,通报应急小组副,组长及单位行政总值班电话。
2、行政总值班及应急小组组长到达事件现场后,立即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组织事件调查,并将事件的初步调查通报医院党政领导。
3、应急小组组长接到事件通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等候调查处理。
(五)、突发危险化学品危害(事故)事件应急实施预案
1、应急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指挥对危险化学品危害事故控制,以防事态进一步蔓延或扩散,项目安全员封锁事件现场,将受害者送往就近医院。同时,通报应急小组组长及单位行政总值班电话。
2、行政总值班及应急小组组长到达事件现场后,立即责令项目部立即停止生产,组织事件调查,并就事件的初步调查通报医院党政领导。
3、应急小组组长接到事件通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等候调查处理。
二、昆明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突发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卫生部卫发电[2005]74号文件,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卫发电[2005)108、111号文件,昆明市卫生计生委、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昆公消发[2005]190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重大安全事件,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设置
1、成立昆明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许彪(院  长)    尹章成(党委书记)
副组长  杨春(副院长)    
刘娟(副院长)      刘彤(纪委书记)  
王荃(副院长)
组  员: 胡瑜(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军(医护科科长)
黄智勇(后勤综合科长)
连白玲(工会专职副主席)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护科,具体名单如下:
成  员:李军  姚兰  连白玲   李俊英   黄智勇  李文敏
邹新春  黎明  雷雅艳  盛迅  刘波  税燕青  黄丹
林云红  张晓蓉  谢志刚   杨红丽  普启宏
全院其他各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
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    0871—5330099转8090
传  真:0871—5330116
  (二)、工作任务
负责协调并完成在突发安全事件中我院承担的指令性医疗救治工作,以及应急突发重大安全事件中医院内患者的疏散、撤离、救治等所医疗服务工作。
(三)、工作职责及要求
l、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应急突发重大安全事件中医院内患者的疏散、撤离、救治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并及时统筹安排具体工作,指定相关负责人。
2、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直接负责人为医护科科长。成员由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医护骨干组成,在医护科、总值班的统一协调下负责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3、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疏散工作组
直接负责人为后勤综合科科长,负责突发重大安全事件发生后院内患者的紧急疏散、撤离工作,并保障事件发生和应急处置期间院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工作。
4、后勤、通讯及交通工具保障工作组
直接负责人为综合办公室胡瑜主任。主要负责协调、通知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医疗物资的准备工作;负责保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医疗保障工作组成员通讯工具和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所需交通工具的通畅。
4、全院相关临床、医技科室、后勤等医院各职能部门在应急突发安全事件期间必须开放绿色通道,临床科室迅速调整病床,做好收治、抢救突发安全事件中伤者的准备,保障应急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
5、各科室应积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彻底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应及时按程序报告相关部门,以避免和杜绝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程序
1、医护科或行政总值班人员负责接收突发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疏散、撤离和救治等医疗保障任务,在接到任务后及时向负责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院领导汇报,根据指示,联系相关负责人,同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请示进一步工作指示。
2、指定的负责人接到医护科或行政总值班指示后,立即通知各相关科室投入应急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3、各部门根据应急卫生保障任务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物资及技术保障。
4、后勤综合科必须严格负责突发重大安全事件发生后院内患者的紧急疏散、撤离工作,并保障事件发生和应急处置期间院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工作。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