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一)
竞争性磋商公告(一)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对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KYKQ-法律咨询
2.2采购内容: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
01 | 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3/年 |
注:供应商需对所投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实质性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2.3 服务地点: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昆明市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C座)。
2.4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6质量标准: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供应商应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所(分支机构)需提供分支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3.2.3供应商2018年至今应承担过3个以上(含3家)行政机关、公立医疗机构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3.2.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2.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谈判者,请于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单位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在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后勤综合科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6月15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6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C座6楼报告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C座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330099
传真:0871-65333518